为什么当用户提供移动构造函数或移动赋值时,复制构造函数和复制赋值将被删除?

Why when user provides move constructor or move assignment, copy constructor and copy assignment will be deleted?

我在看CppCon2014, Michael Caisse, The Canonical Class talk, 在 28'31",他展示了一个图表,显示当用户提供一些复制控制时,编译器将如何隐式提供或不提供其余部分:

我不太明白带有 "delete" 的单元格 -- 似乎标准说,当用户提供移动构造函数或移动赋值时,复制构造函数和复制赋值将被删除 -- 好的,但是为什么?

让我们更具体一点。

Q1。当用户提供移动构造函数时,复制构造函数和复制构造函数将被删除——这是为了避免错误的使用,为构造函数或赋值提供左值,左值变得无效吗?这是明确强制传递给构造函数或赋值的参数作为右值吗?

Q2。当用户提供移动分配时,复制分配将被删除--这与Q1的道理相同吗?

Q3。当用户提供移动赋值时,复制构造函数将被删除—— 为什么这样?移动赋值似乎不会与复制构造函数混淆?

考虑到一些不幸的历史,这是最不安全的方式。

用户定义析构函数只有一个原因,那就是我们管理的资源本身不是 RAII。如果我们正在管理资源,它不会很好地复制自身(或移动自身)。这些操作将需要手动管理。

如果我们提供析构函数,语言确实应该隐式删除复制和移动运算符。不幸的是,这在早期是没有预见到的,所以我们有了 3 的规则 - "if you define a destructor, you must define a copy constructor and copy-assignment".

这条规则是为了让我们远离语言陷阱。

有人提议关闭这个漏洞 (IIRC),据我所知,它被拒绝了,因为它会破坏太多现有代码(尽管坦率地说,所有这些现有代码都是危险的错误,这会一直都不是坏事)。

所以我们就在原地。原则是,如果您手动管理资源,则必须在所有 5 个操作中管理它。如果您手动编写其中一个操作,则希望您将它们全部编写。

只是为了自动删除副本 constructor/copy-assignment 语言仍然损坏。

答案当然是永远不要手动管理资源。由于我们拥有带有自定义删除器的智能指针,可以为我们管理资源,因此我们很少需要这样做。当我们这样做时,我们应用 5、3... 的规则,但我们应该始终更喜欢 none 的规则 - 使用托管资源并且不定义任何析构函数、复制、移动或赋值运算符,只需让编译器做正确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