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两个人在不同的功能上工作但有一个共同的功能时

When two people work on separate features but have a common feature

Alice 在功能 A(分支 A)上工作,Bob 在功能 B(分支 B)上工作,每次在他们的分支上工作一段时间后,他们意识到他们都需要实现一个共同的功能,这种情况应该如何处理处理?

是否应该为这个共同特征创建一个分支(分支C)?那么一旦共同特征在分支 C 完成后,Alice 和 Bob 将其合并到他们的分支?

分支A和分支B合并到master分支会不会有问题?

另一个 question\scenario:如果 Bob 已经在他的分支中实现了通用功能,会发生什么情况?他们后来意识到爱丽丝也需要它来实现她的功能。 Alice 实施它是不可行的。我认为在合并到 master 时也会产生问题。

在标准 GIT 工作流程中,您有一个开发分支(以及其他分支,例如发布、修补程序...)和您的 developer/feature 分支。如果开发人员 B 需要开发人员 A 的功能 A,那么开发人员 A 必须将 his/her 分支合并到开发分支中,这样开发人员 B 才能将开发分支合并到 his/her 自己的功能分支中。

公共功能只能由其中一位开发人员实现,然后合并到所有其他开发人员分支中。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