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 ClearCase 触发器时是否可以使用模式作为分支类型限制?

Is it possible to use patterns as branch type restrictions when creating a ClearCase trigger?

我想为 ClearCase 预操作合并触发器创建分支限制。

但是,它应该不是根据确切的分支类型触发,而是 基于分支类型是否遵循特定的命名约定,比如

.../my_special_branchname_prefix*

我可以这样做吗,还是我必须单独列出每个分支?

我在 "cleartool man mktrtype" 中读到可以使用 "branch-type-selector", 但不幸的是我找不到关于什么的全面信息 它需要,即如果它可以是配置规范中使用的版本选择器模式(使用例如三点省略号),或者甚至是通配模式,或者如果它 只能是准确的分支类型名称。

检查你能做什么的一种方法是编写一个虚拟的预操作触发器脚本,它只会输出“trigger environment variables (EV)

这样,您可以检查其中一个 CLEARCASE_xxx 环境变量是否具有您想要的分支名称(您是指该合并的源分支还是目标分支?)。
一旦您看到正确的变量,您就可以执行您的策略,方法是当该分支的名称不以预期的前缀开头时,确保预操作触发器脚本以 -1 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