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8 合规性 - 在弹出菜单中移动菜单项的官方规则?标签?

508 Compliance - official rule moving through menu items in pop up menu? Tabs?

用户切换到下拉菜单,然后打开菜单。根据 508 合规性,选项卡是转到菜单中的下一个项目还是仅仅是箭头键?

令人困惑,因为在 government access board 上,左侧面板菜单不是下拉菜单,只能通过选项卡导航。上下键什么都不做。但话又说回来,它不是一个下拉菜单...所以这是不同的?

我找不到关于它的任何官方文档,因为它对用户体验非常不友好。

我不认为第 508 节或 WCAG 专门针对此主题,但是有许多可用的最佳实践资源。

据我所知,共识是用户不必遍历子菜单即可到达下一个顶级菜单项。

出于这个原因,通常建议让 Enter and/or Space 击键触发子菜单的扩展。展开后,应使用 up/down 箭头键在子菜单项之间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