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项目之间的公共实体

commons entities between two projects

我有两个 spring 应用程序,第一个应用程序与 hibernate 通信,第二个项目与 elasticsearch 通信,第一个项目添加的数据,然后从 mysql 复制到 elasticsearch。

elastic 上的此数据将用于第 2 个 spring 应用程序。

所以,我的问题是,例如第一个项目中的实体有翻译对象,并且将是不同的对象,每个对象都有一种语言的详细信息,然后我们创建一个包含这些实体的公共项目,这些实体将用作 Maven 依赖项在这两个应用程序中。

这种方式是正确的还是将这些实体移动到每个项目中以进行差异化处理,因为两个项目中的实体不会完全相同

如果 类 不完全相同,则共享没有意义。

共享往往会导致组件之间的紧耦合,阻碍组件的独立演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