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ntos-8 用户可以创建文件或文件夹但限制删除

User can create file or folder but restricted to delete in centos-8

在 Samba 共享目录中,文件将由用户名和组名创建,这就是我必须使用粘性权限的原因: chmod 1770 /测试文件夹 在此权限下,用户可以创建文件和文件夹。

任何人都可以帮助我如何限制删除文件和文件夹。

how can I restrict users to delete file and folder.

或者换句话说,是否存在用户可以将文件添加到目录但不能删除它们的权限?

。授予目录的写权限允许用户修改该目录,这意味着创建新条目,但也意味着删除条目。这两个操作,其实都是修改目录,即那里包含的文件列表。区分 添加 文件和 删除 文件会非常方便 - 但事实并非如此。


但是,根据 OS 和文件系统,您可能可以在目录上设置特殊属性:

chattr -d +a nodelete/

将为指定目录赋予特殊属性"append only"。 "Append only" 表示您可以创建但不能删除或覆盖。据推测,这将完全实现您想要的;查看 chattr 的文档,它可能是你的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