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应该在创建函数后提交吗?
Should I COMMIT after creating a function?
如果我创建一个函数,最佳做法是在创建后 COMMIT
吗?
CREATE OR REPLACE FUNCTION myFunction (somevar varchar2)
...
END
它执行并将函数添加到数据库中,但是我应该在文件底部添加一个COMMIT
吗?也许还用 BEGIN
和 END
?
换行
创建函数是一个 DDL 操作。创建后无需提交。
由于在此处提交毫无意义,因此最佳做法是在创建函数后不提交。
如果我创建一个函数,最佳做法是在创建后 COMMIT
吗?
CREATE OR REPLACE FUNCTION myFunction (somevar varchar2)
...
END
它执行并将函数添加到数据库中,但是我应该在文件底部添加一个COMMIT
吗?也许还用 BEGIN
和 END
?
创建函数是一个 DDL 操作。创建后无需提交。
由于在此处提交毫无意义,因此最佳做法是在创建函数后不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