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什么情况下我们必须将关系中的引用 table 定义为外键?

In what situation must we define a referencing table in a relationship as a foreign key?

在此图表中

Enrolls table(在顶部)仅将 Courses 定义为外键,而在 Supplies table(在底部), 原始 tables 的每个引用主键都定义为外键。

为什么会这样?谢谢!

Enrolls 中的两个引用都按应有的方式定义为外键。只有 sid 上的外键使用“列约束”语法编写,而 cid 上的外键使用“table 约束”语法编写。

最终效果是一样的;使用哪种语法变体并不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