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怎么称呼其中具有功能的对象

What do you call an object with function(s) in it

里面有函数的对象叫什么。我正在用 jsdoc 记录一些 return 这个函数,但我无法坚持使用一种方式来表达这个。

这就是我 return

{fnName: [function]}

{fnNameA: [function], fnNameB: [function]}

我以这种方式记录 return 值的问题是,不要期望 属性 作为文字 object.fnName 和变量函数名称。

我如何在 jsdocs 中表示它?以上是标准吗?

我们程序员怎么称呼这种变量?

有没有一个词可以表达这一点?

正确的编程答案是带方法的对象。这是因为 属性 的值是一个函数,无论是否命名。但是应该理解,方法只是一个 属性 即函数。我们区分它们的原因是正确地与它们交互需要稍微不同的签名,从而导致调用。但是,应该注意,其他条款可能适用,具体取决于使用情况和可访问性。例如,如果代码使用者要使用该对象,则 API 也可能适用。

重要说明:

只有当函数有名字时它们才是命名函数(属性 名字不是函数名)。例如,下面将是一个命名函数:

{
    prop1: function myFn() {
    }
}

我从未见过 "object that only have properties with functions as values" 的特殊区别。

我会使用:"Object with properties" 或者 "object with methods"(因为我来自强类型世界)。

如果结果通常用作另一个函数的参数 - "options object"(如 options JavaScript pattern 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