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访问性问题:select 下拉元素是否需要可以制表符才能进入 up/down 菜单?
Accessibility question: do select dropdown elements need to be tab-able to go up/down the menu?
我一直在努力寻找这个问题的答案,但不太清楚。我正在使用 MUI Select component in my app, and noticed that it the menu items are able to be navigated with up/down keys and selected with the enter key, but not able to go up/down with the tab key. Is this a best practice for accessibility, or is it not required? I also looked at this guideline,这似乎不需要 Tab 键。只是想对此进行一些验证。谢谢!
如果您指的是下拉菜单的不同选项,不,它们不应该通过 tab 访问。
据我所知,这可能更像是一项共同约定或建议,而不是一项绝对义务。
它来自大多数操作系统的原生 UI control/widget/component 约定,这些约定在网络出现之前已经使用了很长时间。
tab 键通常用于从一个控件转到下一个控件。
但是,当您浏览下拉菜单的不同选项时,您会停留在同一个控件上。
所以下拉选项不是必须的,甚至不应该使用 tab 键访问。
相同的答案适用于选项卡控件的不同选项卡,或可选项目列表中的项目。通常在使用选项卡导航时,您应该只能到达当前选择的/活动的元素。再按一次 Tab 键移动到下一个交互控件。
如前所述,TAB 的目标通常是从特定输入 control.to 移动到另一个,而不是在其中。因此,使用箭头键和回车是没问题的。然而,作为一名屏幕 reader 用户,我 运行 跨越了由于多种原因无法正常工作的自定义“选择”框。即使键盘导航在屏幕 reader 上下文之外按预期工作。我不清楚你是否在屏幕下尝试过 reader。
我一直在努力寻找这个问题的答案,但不太清楚。我正在使用 MUI Select component in my app, and noticed that it the menu items are able to be navigated with up/down keys and selected with the enter key, but not able to go up/down with the tab key. Is this a best practice for accessibility, or is it not required? I also looked at this guideline,这似乎不需要 Tab 键。只是想对此进行一些验证。谢谢!
如果您指的是下拉菜单的不同选项,不,它们不应该通过 tab 访问。
据我所知,这可能更像是一项共同约定或建议,而不是一项绝对义务。 它来自大多数操作系统的原生 UI control/widget/component 约定,这些约定在网络出现之前已经使用了很长时间。
tab 键通常用于从一个控件转到下一个控件。 但是,当您浏览下拉菜单的不同选项时,您会停留在同一个控件上。 所以下拉选项不是必须的,甚至不应该使用 tab 键访问。
相同的答案适用于选项卡控件的不同选项卡,或可选项目列表中的项目。通常在使用选项卡导航时,您应该只能到达当前选择的/活动的元素。再按一次 Tab 键移动到下一个交互控件。
如前所述,TAB 的目标通常是从特定输入 control.to 移动到另一个,而不是在其中。因此,使用箭头键和回车是没问题的。然而,作为一名屏幕 reader 用户,我 运行 跨越了由于多种原因无法正常工作的自定义“选择”框。即使键盘导航在屏幕 reader 上下文之外按预期工作。我不清楚你是否在屏幕下尝试过 read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