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访问性问题:select 下拉元素是否需要可以制表符才能进入 up/down 菜单?

Accessibility question: do select dropdown elements need to be tab-able to go up/down the menu?

我一直在努力寻找这个问题的答案,但不太清楚。我正在使用 MUI Select component in my app, and noticed that it the menu items are able to be navigated with up/down keys and selected with the enter key, but not able to go up/down with the tab key. Is this a best practice for accessibility, or is it not required? I also looked at this guideline,这似乎不需要 Tab 键。只是想对此进行一些验证。谢谢!

如果您指的是下拉菜单的不同选项,不,它们不应该通过 tab 访问。

据我所知,这可能更像是一项共同约定或建议,而不是一项绝对义务。 它来自大多数操作系统的原生 UI control/widget/component 约定,这些约定在网络出现之前已经使用了很长时间。

tab 键通常用于从一个控件转到下一个控件。 但是,当您浏览下拉菜单的不同选项时,您会停留在同一个控件上。 所以下拉选项不是必须的,甚至不应该使用 tab 键访问。

相同的答案适用于选项卡控件的不同选项卡,或可选项目列表中的项目。通常在使用选项卡导航时,您应该只能到达当前选择的/活动的元素。再按一次 Tab 键移动到下一个交互控件。

如前所述,TAB 的目标通常是从特定输入 control.to 移动到另一个,而不是在其中。因此,使用箭头键和回车是没问题的。然而,作为一名屏幕 reader 用户,我 运行 跨越了由于多种原因无法正常工作的自定义“选择”框。即使键盘导航在屏幕 reader 上下文之外按预期工作。我不清楚你是否在屏幕下尝试过 read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