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rtran 不允许变量值改变

Fortran don't allow variable value to change

有没有办法强制变量保持不变,即使子程序(标准库的一部分)试图更改它?显然 intent(in) 会抛出错误。

将变量的副本传递给库。

或者通过 VALUE 而不是 INTENT(IN) 传递给您的子例程。它会被改变,但只在你自己的子程序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