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子类型集是否必须完整

Does my set of subtypes have to be complete

我正在与一些数据建模人员合作开发逻辑数据模型,他们认为我们可以拥有一个具有多个子类型的超类型,但可以有超类型的实例不是任何子类型的实例子类型。

例如:

超类型是保险单,子类型是汽车保险单和家庭保险单;到目前为止还不错;但并非所有保单都是汽车保单或房屋保单,有些保单只是保险保单。

我认为我们需要:

  1. 每个非机动车、非家庭政策的子类型。

  1. 作为子类型的其他保险单。

当然我不是专门问Insurance,而是更笼统的问子类型的集合是否必须是一个完整的集合。

自从我看过我的数据建模手册以来,我在网络搜索中找不到任何关于此的内容。

感谢您的回答。

帕特

如果您的超类型是一个完整的非抽象实体,那么就没有什么可以反对创建它的实例的。在这种情况下,子类型只是超类型的一个特殊实体。

当然,您可以将电机策略视为 "just" 策略,当您对它们执行某些操作时,这可以通过任何策略来完成。您不想为任何子类型实现此功能。

只有在必要时才定义子类型,而不仅仅是为了子类型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