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 PoolDictionaries 必须在子类中重新声明?

Why PoolDictionaries have to be re-declared in subclasses?

假设我有一个使用 PoolDictionary 的 class。一个 subclass 也想使用同一个 PD 必须重新声明。尽管情况并非如此,但另一种选择是将 PD 的范围扩展到整个子层次结构。为什么这必须以这种方式工作?有什么很好的例子说明这个 "limitation" 有用或有意义吗?

在 Pharo 中,池字典被传递给子类,所以您可能指的是特定的实现?